鲁网1月14日讯喝酒后还想开车?万万不行!但是总有人心存侥幸,认为少喝点没关系、酒量好没影响、离家近没问题、小心点开不会被查,可正是因为这些侥幸心理,往往酿成大错。 案例一:看你眼熟我去年来过... 近日,淄博高青交警大队大芦湖中队与侦查办案队的两名民警在处理一起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时,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崔某,他说:“去年我陪我父亲来过。”原来,崔某父亲于年10月份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查获,当时崔某父亲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1mg/ml。巧的是,这父子俩均被同一组执勤民警所查处。尽管有父亲的警示教育在先,可时隔两个月,崔某却也因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查。 1月7日22时9分许,崔某驾驶鲁A0P***号小型普通客车在摩托城内某商铺处涉嫌实施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大芦湖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其酒精吹测值为mg/ml。 经询问了解,崔某当晚与朋友聚餐时喝了酒。聚餐结束后,由一名未饮酒的朋友送其回家。途中,崔某认为自己马上就要到家了,不想再麻烦朋友送自己,便在明知不能酒后驾车的情况下,让朋友先行离开,自己驾车回家,最终被交警查获。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案例二:我喝酒喝的很少并没有喝多 1月6日,淄博市高青县城区勤务专班在辖区内开展酒醉驾违法行为整治,20时24分许,民警对一辆鲁C6C***号小型汽车进行检查,发现该车驾驶人吴某某存在酒后驾车嫌疑。吴某某经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46mg/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吴某某当晚与朋友一起吃饭,期间喝了酒,饭后吴某某准备返回家中。“我喝酒喝得很少,并没有喝多。”吴某某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行驶至高苑路与经济园路路口南米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吴某某在年曾因酒驾被处罚过,此次属于二次酒驾。针对吴某某“并没有喝多”的错误想法,民警耐心向其普及了酒醉驾的相关知识,吴某某也意识到了自身的错误。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通讯员贾红菲) 责任编辑:姜健 来源::44鲁网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13801256026.com/pgst/pgst/3573.html |